为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,为奋力实现“西部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目标提供法治保障,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,省机关事务管理局“三步走”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。
一是“关键少数”带头走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“关键少数”,推进会前学法制度化、常态化,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确保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。坚持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。
二是“集体学法”齐步走。以《民法总则》学习宣传为契机,积极对接专业律师团队,着力开展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,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和“七五”普法的目标任务。推动机关事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常态化,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。
三是“规范用法”同步走。把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,坚持学以致用,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,依法规范机关事务管理,提高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,养成守法习惯、善于依法办事,不断提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(局政策法规处) |